政策

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

2024.12.25 405

交通运输部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

加速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

12月5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自动驾驶汽车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应用场景、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人员配备、运输车辆、安全保障和安全监督八个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具体来看,在适用范围方面,《指南》明确,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在城市道路、公路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上,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适用本指南。

另外,《指南》所称自动驾驶汽车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具备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能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其纳入产品准入范围的汽车,包括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明确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对L3/L4自动驾驶的准入规范进行了具体要求,首次明确高阶智驾事故责任归属,加上此次推出的《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将为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提供强力的支持和保障。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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