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4.12.26 379

交通运输部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维持原《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框架结构不变,从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安全设施配备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五个方面规定了25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根据《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强标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修改完善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可操作性不强的相关内容;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消防控制室、中心控制室和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等细化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要求;突出防范新风险、解决新问题。重点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高风险作业区域人员行为管理、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动火作业等方面补充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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