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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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设计 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人享其行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总建筑师 李春舫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简称双纲要)提出“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交通枢纽,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提高换乘换装水平,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新建综合客运枢纽各种运输方式集中布局,实现空间共享、立体或同台换乘,打造全天候、一体化换乘环境。推动既有综合客运枢纽整合交通设施、共享服务功能空间”。《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简称《发展规划》)提出“着力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多层级一体化发展”和“强化综合交通枢纽智慧安全绿色发展”。
双纲要以及《发展规划》中,都将一体化作为综合交通枢纽设计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现有涉及各类别综合客运枢纽设计的标准规范,多局限于建筑单体本身,缺乏对“一体化”的总体设计考虑。从综合客运枢纽的区位选择、与城市交通系统整合、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有机衔接,到综合客运枢纽的一体化换乘建设、安检互认及信息化管理等,都需要一个系统性更强、协同性要求更高的设计规范,对综合客运枢纽的“共享空间一体化”设计进行统筹。
为满足现代交通需求,提升交通运输效率,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了《综合客运枢纽设计规范》(简称《客运枢纽规范》),于2023年4月19日起正式实施。
聚焦公共与换乘空间 实现统筹兼顾
对照双纲要以及《发展规划》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借鉴国外枢纽建设经验,结合我国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与运营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各类型综合客运枢纽相关标准梳理分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客运枢纽规范》聚焦枢纽公共空间和换乘空间,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交通整合、功能融合、空间共享、便捷换乘、智能信息、绿色发展、应急安全等方面,提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的设计标准。
《客运枢纽规范》为通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通则,是对现行各类型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的补充。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公共空间及配套服务设施等的设计。在编写过程中,编制组遵循了以下原则:第一,时代性原则。综合客运枢纽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建设中会不断出现新模式、新理念和新方法,作为行业标准应及时总结和反映中国综合客运枢纽新时代的需求,为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出行要求和枢纽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第二,针对性原则。总结归纳现有综合客运枢纽普遍存在的问题,如系统性不强、功能衔接不畅、换乘体验不够好和综合服务不够完善等,提出一体化的设计要求。第三,系统性原则。作为量大面广的交通类建筑设计标准,在各类型枢纽规划与总体设计的基础上,重点强调公共空间和换乘系统一体化设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强调系统设计 突出统一协同
编制组编制《客运枢纽规范》时,要求枢纽的总体设计章节应突出强调枢纽规划、设计及建设的统一性与协同性,要合理确定枢纽类型功能和规模,并与城市交通网有效衔接,预留后续发展条件。
编制组还根据主导交通方式的不同,把综合客运枢纽划分为四种类型,根据年度日均发送量把枢纽划分为四级。《客运枢纽规范》重点引入“圈层划分”概念,枢纽区域开发层级由内向外可划分为核心区、扩展区、影响区。枢纽的一体化设计主要立足于核心区范围进行研究和规定,并以此为基础来部署用地开发和区域城市设计等。
这其中,枢纽的一体化设计是《客运枢纽规范》的核心内容,共分为8个一体化设计:
枢纽与城市复合功能的一体化。在站城融合发展模式下,综合枢纽应与城市功能深度融合,呈现复合功能,形成土地集约利用、要素高效流动的城市公共中心。
枢纽与城市交通系统的一体化。对于特大型城市和都市圈,枢纽与城市轨道交通的整合和一体化建设将成为关键因素。国铁与城市地铁、城际铁路、市域铁路等轨道系统应共同组成轨道交通网络,产生轨道上的都市圈或城市群。
枢纽的换乘系统一体化。枢纽换乘系统的一体化应包括换乘共享空间、换乘设施的安检互认及信息化一体化管理。便捷换乘通道设计时应考虑以下多种因素,如航空港与铁路、地铁之间的免安检换乘通道设置,铁路客站内国铁之间的同台或立体换乘设计,国铁与地铁、公交、长途的便捷换乘等。空铁联运则要通过快速专线来实现航空和铁路之间的便捷换乘。
枢纽与城市公共空间的一体化。枢纽与城市公共空间的一体化包括:航站楼与GTC(公共换乘中心)的一体化,铁路交通枢纽与“城市客厅”空间一体化。在枢纽核心区,城市公共空间是实现枢纽与城市相融合的关键因素,是实现资源共享、功能复合的必要条件,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枢纽与城市生态环境的一体化。枢纽要与城市生态环境实现一体化,通过执行可持续发展生态策略,实现绿色发展,让枢纽成为城市绿色生态环境的一部分。高可达性的慢行系统,将让枢纽与城市之间共享生态景观资源。
枢纽与城市地下空间的一体化。城市地下空间与国铁、地铁关系密切,可进行一体化开发。通过整体规划,实现枢纽与城市地下空间衔接,分部有序实施。
枢纽智能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枢纽建设信息化系统要实现智慧乘务服务、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运维等目标。枢纽信息化系统应与枢纽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服务设施一体化。服务设施一体化包含安检互认、无障碍系统、标识系统、旅客服务中心、商业服务设施、安全应急服务设施六个方面的内容。聚焦枢纽核心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一体化,聚焦旅客全过程换乘流线的多种服务需求,规范强调了服务设施的完整性、系统性。
《客运枢纽规范》中还提出分类型枢纽设计的要求,主要包含铁路主导型综合客运枢纽和航空主导型综合客运枢纽。这两个类型枢纽的换乘区域及公共空间相对复杂,并具有典型意义,其他主导型的枢纽可参照执行。市域(郊)铁路为主导的及城际铁路为主导的客运枢纽也可参照执行。
《客运枢纽规范》还在“防火与疏散”章节,针对各类型交通枢纽的公共空间和换乘区域的共性要求,针对大空间的特殊消防普遍性存在的难点问题、以及常见的消防设计问题,进行了规定。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成为推动城市更新与发展的重要引擎,关系着城市的高质量建设。《规范》将发挥强化、规范、引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综合客运枢纽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水平,为促进新时代综合客运枢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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