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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共赢的共享经济才有未来

2016-12-08

作者:杨红岩(中国交通报社)

资本充满“野性”,社会回归理性。喧嚣过后,就连一些曾经怀揣理想、义无反顾投身于“共享”事业的人也开始反思:我们怎么会变成自己曾经厌恶的模样?著名财经评论员石述思更是一针见血——在中国经济领域,一个黑色幽默是:共享经济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最后竟被当成问题解决了。

当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问题的时候,政府必然不会袖手旁观。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就联合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市场准入和市场竞争秩序,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以“发展共享经济”为幌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最近,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的相关动作不少。

什么是共享经济?学术界和实业界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定义。从政府方面看,不同部门给出的定义也不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分享经济(官方早期提法)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兴经济业态;而商务部则更加强调分享经济中消费与生产的深度融合。

不管如何定义,现实中,打着“共享”旗号的各类市场模式已经遍地开花。共享酒店、共享篮球、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共享单车……能“共享”的都有人在尝试,只是,很多成了市场的“小白鼠”、资本的“垫脚石”。

共享单车领域,曾经五颜六色,如今大多黯然失色。即便个别已占据市场主体地位的单车企业,不时也会“花容失色”,因为资金似乎总不太充裕。自顾尚且不暇,可还顾得上好好维护、搞好服务?

网约车领域,说好的要“创造美好出行”,也变得不再那么美好。个别企业依靠资本“撑腰”,任性而为,罔顾法治底线和公共利益,冲击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秩序,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屡屡出现侵害乘客的行为,使得各方不满,也令自己四面楚歌。

我们不怀疑这些创新、创业者的初心,也不是要否定这些创新行为所带来的进步,只是想强调,有关企业该认真反思、高度重视并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了。

问题的产生,涉及众多因素。但作为市场行为,说到底,还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个别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在资本“绑架”下丢掉了初心、迷失了方向、错乱了定位。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进化是渐进过程。健康市场环境的形成一定是多元市场主体公平、良性竞争的结果。对竞争估计不足,对用户尊重不够,对法治缺少敬畏,太过急功近利,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结果只能是“一地鸡毛”。

信息化、科技化浪潮席卷之下,没有哪个行业、哪个领域能够置身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披上了“科技”和“创新”的外衣,就一定代表先进生产力。

从历史上看,那些带来革命性影响并称得上伟大创新的事物,都是在解放“人”的同时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飞跃,如蒸汽机的发明。而现阶段“共享出行”带来什么呢?以网约车为例,其本质还是“人”在提供服务,且是在为“人”提供服务。现实是,无数驾驶员在辛苦奔波,之后还要被一笔笔“收割”。除非自动驾驶时代真正来临,否则,只是模式创新的某些企业,还是慎用“伟大”自诩吧!

“共享”发展的前提是共赢,目标也应该是共赢。每个市场主体都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无论是新业态还是老业态。每名参与其中的劳动者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都应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市场法则,优胜劣汰。落后者、不求上进者自然会遭到市场淘汰,但是,政府也有责任保障其追求进步的权利,而底线只能是法治。

合作才能共赢,顺势才能有为。每个参与“共享”的市场主体都应该敬畏法治、依法行事,都应该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在谋求共赢的基础上追求自身利益。一味凭借资本“撑腰”,唯我独尊,或可风光一时,但长远看,恐怕只会自毁前程。我们期待共同成长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