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策解读二:持续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

2024.12.25 509

持续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二级巡视员张继顺解读《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减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交安监规〔2022〕7号,简称《意见》),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较为全面的要求,作为今后一段时间质量安全工作的规范性管理文件。

为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本报特邀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二级巡视员张继顺对《意见》进行解读。

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 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大兴机场建设和出席港珠澳大桥开通仪式上两次提出,要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为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发生深刻变革。”张继顺表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颁布出台,对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使得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工程建设规模持续保持高位运行,许多工程项目建设难度和安全风险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多元化投资对项目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也带来了多重影响。“以上种种,都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张继顺说。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为不断完善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交通运输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提供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交通运输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完善保障措施,规范今后一段时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树立新理念 构建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擘画出我国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蓝图和美好愿景。其中,《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完善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运行质量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及“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和使用寿命”。

张继顺告诉记者,《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部署要求,本着“质量为本、安全为先,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严守底线,示范引领、推动创新”的原则,聚力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安全性、耐久性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流设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在此基础上,《意见》提出要树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新理念。”张继顺说,这里的新理念就是坚持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将质量安全工作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将安全发展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质量安全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同时,全面构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新格局。”张继顺说,就是以建立完善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并以信息化为技术手段,加强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工作的协同协作,全面推行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建设一流交通基础设施,强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严格落实行业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对当前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继顺强调,《意见》围绕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基础等四个层面,提出具体要求。尤其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坚持“四项基本制度”,强化对多元化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行业监管。

《意见》规定,要立足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落实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督、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制”,对“管理弱、隐患多、事故多发”的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随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深化,《意见》结合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督执法机构改革现状,提出要加强省、市、县三级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的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执法队伍职责落实到位、人员装备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履职尽责到位等“四个到位”,进一步厘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为推动建设项目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切实发挥作用。

明确企业各方责任 筑牢建设质量安全底线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企业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及时消除建设质量安全隐患,筑牢工程质量安全底线。

张继顺表示,《意见》进一步强调要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细化明确项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对工程质量行为形成刚性约束。

“《意见》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设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张继顺说。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要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大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水平。

《意见》要求,以推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为载体,将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智能化建造、智慧化管理作为实现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的路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性和耐久性。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推进所有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全面落实“零死亡”的安全管理目标,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同时,完善工程管理法律制度、标准规范,推广应用先进建造技术,不断完善质量管理。

“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质量安全保障。”张继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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