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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持续深化港口船舶水污染防治 主要环节发力 守护碧水清流

2022-11-23

“你好,我们将对船舶防污染情况开展检查,请予以配合。”去年9月以来,针对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储存设施改造不合规,港口及第三方接收单位违规储存、登记和处理船舶水污染物等突出问题,广东全省港口和企业迎来了新一轮港口水污染物整治大检查。

加强港口船舶水污染治理,推动港航绿色发展,是推进绿色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绿色港航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港口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聚焦船舶、港口、修造船厂等关键污染源,从基础设施提升、源头排放治理、接收转运处置等主要环节发力突破,加强部门协同,开展执法整治,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船舶防污染设施改造全面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广东海事局等单位制定了《广东省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沿海和内河船舶水污染物储存、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配置更加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实现船舶水污染物上岸处理常态化和制度化。

按照《工作方案》,广东各地市制定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目前,全省船舶防污染设施改造已完成,348个内河码头、67个靠泊内河船舶的沿海码头具备接收设施,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满足到港船舶含油污水本地化处理的9市均已满足本地化处理需求。

截至目前,全省已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1320套,基本满足船舶生活垃圾上岸需求。全省697个码头中,229个已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其他码头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配套收集转运设施,船舶水污染物港口接收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第三季度,广东全省内河码头、沿海码头船舶生活垃圾接收量2103吨,环比增长超过70%。

污染物处置全过程可监测可追溯

通过广东省港口船舶水污染物监测平台屏幕,监管人员可以实时监测船舶污水的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相关信息数据,掌握全省船舶污染物的接收量、转运量和处置量,查询船舶在全省送交污染物的情况。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置需要开纸质联单,流程多、时间长,存在漏报风险,现在监测平台开具电子联单,效率大大提高。平台生成的电子联单供各环节监管部门查证,使每单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情况全过程可监测、可追溯。

目前,已有4166艘船舶、547座码头、92个第三方接收单位、15个转运单位、24个水污染物后方处置单位在监测平台进行初始化注册。各港口及第三方企业通过广东省港口船舶水污染物监测平台,及时公开船舶水污染物接收种类、能力和服务价格。依托该平台,船岸交接登记制度逐步完善。今年以来,全省累计生成电子联单4614条,其中第三季度新增2089条,协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试行船舶水污染物港口免费接收

源头杜绝,是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治理的重中之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充分考察、多方调研,提出试行船舶水污染物港口免费接收制度,对船舶水污染物应收尽收。

第三季度,广东全省内河港口免费接收船舶生活垃圾97立方米,环比增长259.7%;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港部分内河码头免费接收船舶生活污水365立方米;沿海港口部分码头免费接收生活污水629立方米,有效提高了船舶合规排放污水的积极性。

针对重点港口水污染物源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港口经营管理,规范接收转运及处置船舶水污染物管理流程。第三季度,各地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127家备案的第三方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抽查29次,严厉打击委托协议空转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协同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数据对接,积极推进省船舶水污染监测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夯实联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