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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统一规范

2022-06-14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简称《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从源头提升系统服务保障能力。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由于自动售检票等设备系统在关键内容、关键指标等方面缺乏统一技术要求,设备设施种类繁多、专用模块与设备整机兼容性差等问题逐步凸显,给后期运营维护造成较大影响。互联网、移动支付在售检票环节的广泛应用、售检票方式的逐步多元化,也亟待从运营角度对自动售检票系统提出相应技术要求,以适应行业发展。

《技术规范》提出自动售检票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的总体要求,以及内外接口、人机界面、故障报警、智慧运维等方面要求;对清分子系统、线路子系统、车站子系统、车站终端设备4个子系统,从技术性能、主要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了系统软件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终端设备安全等相关要求,明确了系统质量检测、使用寿命、更新改造和功能升级、设备退役等质量控制要求,提升系统可靠性、可用性。

《技术规范》明确,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建立全线网统一的功能需求、接口要求、人机界面等技术要求,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需要;应选用满足功能需求、技术经济合理、标准化系列化的成熟产品,避免因系统缺陷、备品备件短缺、技术支撑不足等影响运营期间正常使用;应实现乘客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内一票乘车,满足线网各种运行模式下的使用需求,为票务管理、客流疏导、客流统计分析等提供保障。

《技术规范》结合适老化、跨区域和跨交通方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运营服务要求。根据《技术规范》,车站每个自动售票机群组应至少有1台具备现金支付功能的售票设备正常使用;要逐步实现不同城市间城市轨道交通二维码车票、一卡通卡等乘车凭证互联互通,实现跨城市通行“一码通”“一卡通”;鼓励城市轨道交通二维码车票、一卡通卡等乘车凭证,与当地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等实现票制互通、支付兼容,实现“一票通达”“联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