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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启动申报

2022-01-05

2022年1月5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继续以城市为组织主体,以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网络节点布局、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便利通行政策落地、信息资源交互共享,为打造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提供经验借鉴和模式参考。

一、申报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城市,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城市规模。地级及以上城市,优先考虑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区位条件。优先支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3.物流基础。城市物流需求旺盛,货运枢纽站场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物流信息化水平较高,城市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大。

4.政策环境。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对推动城市物流配送发展、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货运配送便利通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等方面有针对性强的支持政策。

二、优先支持方向:

1.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2.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3.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发展。

4.便利货车通行政策科学有效。

5.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健全完善。

6.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智慧高效。

三、时间安排

1.城市申报(2022年3月底前)。

2.省级推荐(2022年4月底前)。

3.部级评审(2022年6月底前)。

4.组织实施(2022年7月—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