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页面: 首页 > 主题论坛>

搞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需要疏治结合

2016-12-08

作者:杨红岩(中国交通报社)

“打车难”该怪坏天气,还是该归责于城市严格执法?前者自然没什么好讨论的。如果归责于后者,那就意味着市场和政策之间存在着某种扭曲——查严了,便供需失衡,查松了,就皆大欢喜?而这却恰恰印证了大量违法事实的存在。一个服务于人的行业,如果不能将其经营者纳入法治化轨道,又怎能确保健康发展,更遑论对生命安全和服务权益的有效保障了!

7月以来,北京雨天较多,反映“打车难”的声音再次出现。与以往不同,这次舆情没有迁怒于天气和其他因素,而是更多归责于北京市严格执行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认为是严格执法造成一些网约车司机不敢上路,导致供需不相匹配。应该说,这种影响是存在的。一些非法运营的网约车司机表示,为了躲避执法风头,他们要么选择不出车,要么就尽量不到机场、火车站等执法重点区域载客。大雨天,这令乘客对打车不便的感受更加深刻。

乘客对问题的感受是直观的,要分析导致问题的成因恐怕还不是“严格执法”这么简单。结合以往掌握到的情况看,下雨天,即便是正规运营的出租汽车,为了避免运营风险,有的也会选择“趴窝”;处于非法运营状态的网约车,恐怕也免不了这种顾虑。

到了网络约车时代,解决这个问题有了辅助手段,那就是“加价”。只是,这种手段是“双刃剑”,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司机在雨天出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让很多司机甚至出租汽车司机养成了一逢下雨就等乘客“加价”的习惯。当然,也不排除平台利用独占信息资源的优势,打着“雨天”的噱头制造供需矛盾加剧的假象,借以抬高要价。

在运力供应一定的情况下,经济调节让那些愿意多付出成本的乘客有了更多打到车的机会,而不愿意多花钱的乘客只得苦等。不过,这里也有一个现实悖论——如果认可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调节手段的合理性,那就意味着应该坦然接受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多花钱才能打到车的现实。如果认为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即便在恶劣天气下也应该提供类公共交通一样的无差别优惠服务,那就意味着否认了这个行业的市场化特质,这显然不符合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化现实。

抛开天气这个特殊因素,决定乘客打车能不能便利的最大因素就是供给。供给不充分或供需不平衡都可能导致部分乘客的需求难以得到保障。大家已有感受,在原有巡游出租汽车基础上,网约车大规模自由发展,大大缓解了这一矛盾。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安全、信息不对称、低价恶性竞争等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隐忧。这些问题不解决,公众安全和服务便得不到有效保障,市场主体间会陷入无休止的“消耗战”,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就会不稳。

诚然,在一个城市里,解决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还得靠公共交通,个性化的出行方式只能作为一种补充。以北京为例,每天仅轨道交通承担的客流量就达到上千万人次,这恐怕是小汽车永远承担不了的重任。对此,大家是有共识的。但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出行中的分担率,除了要加快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线网和配套设施,最根本的还是要切实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而这绝非一日之功。

“公交优先”的导向和目标是决定未来的,老百姓的日子却需要一天一天过。大热天,带孩子、老人在热烘烘的街道和地铁通道里七绕八拐地换乘,还得时刻提防车厢里拥挤的人群可能带来的伤害。如此现状,鼓励公交出行,大家怎能情愿?

对于低价刺激出来的网约车需求泡沫,需要警惕;对于老百姓理性消费状态下的个性化消费需求,也应该正视。把握这种需求特征及其变化趋势,不能只从理论出发,需要“双脚沾泥”,扎扎实实搞好调查研究。

回到北京“打车难”的话题,有坏天气的影响,也有严格执法的效应。依法加强对新业态的监管、保障乘客的乘车安全,政府当然责无旁贷。只是,在查禁违法的同时,政府也要深入思考,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将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司机纳入法治化轨道?

个别城市设定的不符合实际的个别许可条件,能不能立足实际作出调整,以更好推动政策落实?如户籍政策的限制。笔者前不久到上海调研了解到,早在2010年前后,上海市巡游出租汽车就已经难以招到本地司机;到了网约车时代,当地仍然对司机设置了户籍限制的规定,结果造成80%以上的外地司机无法满足许可条件。北京也有这样的限制,如此便导致了国家改革政策在相关城市难以落地。

搞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需要疏治结合。各地、各部门首先要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政策精神,真正学懂、弄通,理解清楚改革精髓。制定实施政策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把握改革方向和节奏,要远近结合、因势利导;该严格的决不能打折扣,该放手的便不要乱插手,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共同开创深化改革的新局面,让老百姓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