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地点 | 浙江省安吉县 |
业主/执行单位 | 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 | PPP;旅游度假区;生态治理 |
完成时间 | 2015年12月 |
案例描述 | 项目包括灵峰度假区河道及中心湖区景观工程、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西岸(墨竹桥至云鸿西桥段)南区块景观提升工程、浮玉路道路景观工程、浮玉路(枣园-云鸿路段)改建工程、浮玉路地下通道工程、灵峰街道水口渠道整治工程、灵峰街道下扇排洪渠进口段工程、安福路建设工程、次二路建设工程、浮玉路南延路灯亮化等工程。 总投资约为3.7亿元,包括工程费用投资3.2亿元以及部分前期征地拆迁费0.5亿元(其余征地拆迁费由灵峰管委会自行筹集),最终按PPP合同约定计算的项目总投资予以确定。 本项目总体运作方式可以表述为:安吉县政府授权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发起方与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指定政府方股东(浙江安吉浒溪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灵峰管委会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其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浒溪生态治理二期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安吉县政府指定的机构。 |
关键数据 | 项目总投资约为3.7亿元,包括工程费用投资3.2亿元以及部分前期征地拆迁费0.5亿元。项目总建设工期2年,单个项目建设工期1-2年。 |
项目相关方 | 上海中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现状/进展 | 截止目前,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完成,施工图预算工作正在编制。 |
创新点 | 项目采用了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将以“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理念构建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最终实现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的共赢以及项目整体绩效的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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