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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乡公交PPP建设模式

2016-12-08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业主/执行单位

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

关键词PPP;城乡客运一体化
完成时间2015年
案例描述

长沙县采取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

长沙县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并明确了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的方向。确定了社会资本合作伙伴,注册了PPP项目公司,在公司建立公共交通发展基金,政府为公司提供资金、车辆、站场等关键资源,鼓励进行综合开发,开发的盈利部分注入到基金里,用于补贴公交运营公司的经营亏损。

2015年4月18日,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长沙星通公交公司由长沙县通途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持有44%的股权,与社会资本(长沙通畅客运有限公司占股32%,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占股24%)共同组建。

长沙县境内的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经营权由政府授予星通公交发展公司实施特许经营,由星通公交公司承担相应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星通公交发展公司独资设立长沙县公交运营有限公司,由其负责统一购置车辆等资产,对车辆等资产拥有所有权,并委托县内两家成熟的公交企业开展城乡公交运营及管理。

线路运行收入、PPP模式填充亏损和政府补贴三管齐下,为公交运行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利用已有的专业团队开展相关工作,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共事业投入大、单个县内公交企业无力承受与政府直接参与导致运营效率低的矛盾。

关键数据

长沙星通公交公司成立后,陆续开通了25条城乡公交线路,新开线路实行2元制城乡票价。

长沙县通途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持有长沙星通公交公司44%的股权,长沙通畅客运有限公司占股32%,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占股24%。

项目相关方长沙县通途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通畅客运有限公司、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
现状/进展长沙县所有乡镇和县内主干道已实现公交全覆盖,逐步形成了城乡一体、适度换乘的公交运行机制。
创新点采用PPP模式开行城乡公交线路,政府与私营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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